关于征集补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为构建县域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3〕177号)及最新工作要求,现开展土默特右旗 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征集补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旗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旗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企业等物流资源,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供销、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畜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标准。
原则上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额的30%。
(二)使用方式。
1.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县域商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
3.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土默特右旗辖区的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文化旅游场所、商贸企业、邮政、供销、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企业法人主体。
(二)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底之间。
四、申报材料清单与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单位简介。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有关材料,包括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下一步项目计划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概算情况、预期取得的成效。
7.项目如需规划、发改、住建等审批手续的,应手续齐全,需提供有关批复证明材料。
8.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相关建设手续合规。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发生地,按照年度项目征集通知确定的时间要求,向土默特右旗商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2.评审与公示。旗商务局、财政局、农牧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入选项目名单将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报送时间和数量要求。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旗商务局,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纸质2份,电子版1份(PDF格式文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大楼旗商务局商务股809室
联系方式:冯天天(联系电话:0472-880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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