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综治中心+多方联动”巧破劳资困局:80余人维权与企业纾困的双赢答卷
一、基本案情
2025年5月9日,土右旗综治中心像往常一样忙碌有序,然而,一批特殊来访者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平静。30多名劳动者情绪激动地涌入综治中心,集体反映他们所任职的某公司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他们的劳动合同,并且未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支付经济补偿。他们的诉求十分强烈,部分人言辞激烈地提出“必须按法定标准全额补偿,一分都不能少”,认为这是他们应得的权益;还有些人则希望“恢复劳动关系”,毕竟在这家公司已经付出了心血,也熟悉了工作环境,不想轻易失去这份工作。而土右旗企业项目负责人称“资金链暂时断裂,短时间内难以承担全部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
二、调解过程
土右旗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启动应急调解机制,组织中心调解员、法院、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中心值班律师等人员,认真倾听每一位劳动者的陈述,详细记录关键信息,包括他们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等。随后,调解员了解到,涉及的不只是来访的30多名劳动者,前前后后涉及80余人。调解人员又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状况,查看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资金流水等资料,进一步核实企业所说的资金链断裂情况是否属实。在全面掌握双方情况后,调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讲解。
调解人员严肃地向企业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而你们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既没有提前充分沟通,也未按时支付补偿,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对于劳动者提出的诉求,调解人员也进行了合理梳理和分析,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和相关程序,引导他们理性维权。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调解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面对面的协商。但协商过程并不顺利,劳动者们因为生活压力,情绪依然容易激动,坚决要求企业立即支付全部经济补偿;企业方则反复强调资金紧张,拿不出这么多钱。调解陷入僵局,一度停滞不前。面对这一情况,调解人员没有放弃,他们分别与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深入了解双方的底线和真实想法。一方面,继续安抚劳动者的情绪,告知他们调解需要一定时间,让他们相信综治中心一定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协调企业制定合理的赔偿计划。
三、调解结果
经过旗综治中心调解人员长达数日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企业同意分四期付清赔偿款。在签订协议的那一刻,劳动者们一直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们纷纷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么用心调解,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企业方也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承诺会按照协议按时支付赔偿款,同时表示会努力改善经营状况,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至此,这起涉及80余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一次性调处成功,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
四、法律适用
此次调解主要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作为劳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为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范,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判断以及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程序,保障了劳动争议能够在合法、公正、及时的程序中得到妥善解决,本次调解严格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了调解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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