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09-07 09:00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右办发〔202521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

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会,旗直并驻旗各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土默特右旗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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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523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目标

全旗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较2024年稳定提升;实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包头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作用全面发挥,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中有进。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1.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包头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系统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制度创新,注重巩固改革成果,及时总结凝练,经验、做法和制度。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林草局

2.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加快推进2户绿色制造示范建设,推动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节能改造项目竣工,推动新型工业园区申请自治区级绿色园区。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3.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审核与数据核查工作。做好应对全国碳市场扩围升级准备工作,按要求有序组织水泥、电解铝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月度信息化存证管理,帮扶企业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数据管理台账。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

4.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指标,力争美岱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质性开工、明阳等5总规模1.5GW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全部建成,明沙淖220千伏变电站、敕勒川500千伏变电站尽早投入运行,年内新能源及天然气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工信局、各乡镇、九管会、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包头供电土右分公司

5.高质量推进世界绿色硅都建设。支持晶硅光伏企业平稳渡过行业调整期,推进新特二期、旭阳垂直一体化等项目开工建设,沐邦1万吨硅提纯、莱斯特洁净包装二期、大地泽林氮化硅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加快补齐产业链中下游电子级晶硅、组件、系统集成应用等断点环节,引进玄武岩、背板、胶膜、坩埚等产业配套项目,打造从原材料到电站终端的硅基新材料装备制造光伏发电产业集群,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路子,年内光伏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95亿元。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

责任单位:投促中心、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

6.加快推进现有企业产业升级改造。推动重点实施2个以上低碳改造项目,提升重点企业生产和管理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清洁化、低碳化水平。新特、蒙荣精细等企业重点工段在2025年前完成升级改造。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7.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聚焦能源、冶金、电镀等重点行业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8.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建设,形成具有试点示范效应的清洁能源应用场景,力争全旗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达到900千瓦时以上,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

9.加快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着力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2025年煤电灵活性改造全面完成并试运行。加快推进火电行业现役机组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力争十四五全旗煤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在十三五基础上再下降15—20克标准煤/千瓦时。

牵头领导:程利翔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

10.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动实施高标准农田节水项目和新特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灌溉水用水计量。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项目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通过鼓励企业应用再生水、使用再生水进行城市绿化、道路喷洒等方式,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工信局、农牧局、住建局

(四)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1.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12.加强两高建设项目源头防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实施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与能耗预警管理,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完善能耗监测、预警、通报制度。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强化重大规划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工作,重点项目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牵头领导:程利翔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3.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旅游。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

牵头领导:刘文彪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文旅广电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六)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14.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减排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窑炉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分类实施重点排污单位提标改造。认真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到2025年底前,现有3家水泥粉磨站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全旗新建涉特别排放限值行业的应执行特排要求,现有企业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于202611日起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推动完成4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全面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

15.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含VOCS物料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全过程排查。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做好夏季企业及生活源VOCs管控,鼓励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在夏季重点时段实行错峰生产,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

(八)深入推进交通领域低碳转型

16.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流程管控。开展柴油车(机)污染治理,加大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用油品行为,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货车。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2025年完成主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抽测力度,年度抽检抽测比例不低于20%

牵头领导:刘文彪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生态环境分局

17.多方位推动绿色交通建设。对煤矿、洗煤厂、燃煤电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摸排,制定本年度新能源重卡替代方案。推动开展煤矿、洗煤厂、燃煤电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以及旗域内短途货运车辆新能源+散改集替代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加强铁路专用线和铁路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推进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采取铁路运输方式,推行短距离运输采取新能源车辆+散改集等绿色运输方式。强化项目审批把关,将物料清洁运输内容列入煤矿、火电、硅产业、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

牵头领导:刘文彪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煤炭产业部

(九)推进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18.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25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完成秸秆禁、限烧区域划定工作。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枯枝落叶等垃圾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严管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严防因农作物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九管会,旗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

19.杜绝城区垃圾、落叶焚烧现象。强化监督、执法,对城区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进行全覆盖、地毯式巡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园林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萨拉齐镇

20.严格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管控。持续落实《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11月底前制定2026年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着力降低重要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程度。

牵头领导:程利翔、刘新亮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萨拉齐镇

21.加强重点运输路段道路扬尘治理。提升城市道路和重点运输公路清扫保洁水平,持续加大城区周边外环路、运煤道路及乡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特别是对高温天气和易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的地段增加日常洒水频次和喷雾作业。对东、西、南二环路、萨大公路、萨秦公路、科园大道,110国道土右段等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多年积土进行彻底清理,重要路段采取吸尘式机械化清扫作业,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清扫率,并采取洒水车加雾炮车喷洒抑尘剂降尘措施,保障路面长期湿润,达到有效抑尘效果,切实从源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封闭、全苫盖、出入全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刘文彪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交投公司各乡镇、管委会

22.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建筑、市政、拆迁等工地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洒水、配套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责任单位:旗城管执法大队

23.加强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共用地、未开发的建设裸地、物流园和大型停车场等区域裸露土地、渣土堆扬尘污染防治,易产尘区域及时采取苫盖、绿化、硬化、清扫等防尘措施。重点区域要反复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旗交通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24.加强城区主干道路扬尘管理。建立主城区常态化洒水抑尘工作机制,以博物馆为中心2公里范围的道路,不间断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和喷雾抑尘作业,保障路面长期湿润,到有效抑尘效果。主城区其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4次。同时,强化道路执法检查,实施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覆盖、全过程监管,落实苫盖、密闭及车辆轮胎、空车清理清洗等防护措施,严厉查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运输途中物料遗撒、滴漏、扬散等行为。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园林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旗城管执法大队、住建局、萨拉齐镇

25.深入实施油烟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解决群众餐饮油烟、恶臭、噪声等信访问题。开展沿街餐饮底店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督促沿街餐饮油烟企业定期开展设备维护、清洗,确保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领域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强污染源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行为,鼓励创建宁静小区。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

2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及时建档销号,同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散乱污类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涉散乱污企业的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程利翔、高月飞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九管会

27.持续加大违法晾晒煤泥行为整治。加大对明沙淖乡及大城西煤炭产业园区周边村镇以及与东河区接壤地段露天晾晒煤泥违法行为的清理取缔和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明沙淖乡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煤炭产业部

(十)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28.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坚持落实提前部署、强化监管、全面排查、合力管控的污染天气临时管控工作制度,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污染天气。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并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9.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行动,推动氧化铝项目严格按照环保绩效A级标准建设。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一)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工程

30.保障全旗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实现全旗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类。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园区1.6万吨事故应急池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山格架化工园区3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式启动运行。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31.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旗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质效,2025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确保过境黄河水质安全。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农牧局各乡镇、九管会

32.持续推动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落实雨污分流综合治理21个月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消除管网覆盖盲区、老旧管网改造、积水点治理等系统工程,实现雨水资源的有效收储和就地利用,合理解决城区道路扬尘洒水、园林、绿化、生态用水需求。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旗园林环卫中心、交通局、萨拉齐镇、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二)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33.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对已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水源地排查整治,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更新标识牌。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水务局、水投公司、农牧局、萨拉齐、沟门镇、苏波盖乡、美岱召镇

34.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旗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和二次供水单位水箱水水质进行监督抽检,及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

牵头领导:李宝鹏

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十三)推动改善重点水域生态环境

35.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作用。建立健全旗、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加大对各级河湖长的巡河巡湖督促力度,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河道垃圾堆存、放牧、异常排水等问题,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旗水务局

责任单位:河长办各成员单位

36.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加强湿地管护巡护力度,制止破坏湿地行为,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加强河道治理,推动实施五当沟河道治理项目。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旗水务局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

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四)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37.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农村坑塘沟渠水体排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重点乡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对坑塘水体实施简易景观改造和水质提升工程,避免形成黑臭隐患。持续巩固海子乡二十四顷地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避免返黑返臭,2025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领导:高俊峰、高月飞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九管会

38.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促进土右旗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推动完成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5年全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九管会

39.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旗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排污监管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网点,2025年重点覆膜区域农膜回收处置率保持在85%以上。

牵头领导:高俊峰

牵头单位:农牧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十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40.严格耕地污染安全利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全面落实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联动监管,推动转一住两公地块在土地供应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及风险评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十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41.加强地下水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地下水国控考核点周边区域监测,完成地下水国控考核点环境质量目标。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开展一区两场地下水监测及污染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园林环卫中心、环投公司

(十七)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新污染物治理

42.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做好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收官工作,持续提升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推进实施十四五时期8个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园林环卫中心、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43.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配合包头市建立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七、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十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44.迎接2025年自治区级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工作。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包头分局九峰山管理站

(十九)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

45.深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0.6平方公里,露天矿山修复治理不少于1平方公里,新建1家绿色矿山。

牵头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46.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推动盐碱化土地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落地实施,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落地见效。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旗交投公司

责任单位:明沙淖乡、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47.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积极开展打击辐射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全面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与备案工作。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

48.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包头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围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月报填报等规范化评估指标,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监管单位抽查评估,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9.扎实推动工业固废堆场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全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逐步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交投公司、九管会

(二十一)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50.扎实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动态管理及安全风险评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按照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与应急部门联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十二)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51.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调度督办,做好风险预判预警,有效化解堵点难点。持续巩固建筑垃圾监管体系不健全能耗双控工作存在短板等问题的整治成效。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推动2025年剩余22项整改任务提前1个月完成并按时销号,力争2026年的部分整改任务提前完成。组织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大起底、全复盘,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问题反弹。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52.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扎实抓好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和新装备的运用能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53.提高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执行率,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不出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牵头领导:高月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水投公司等专项资金使用单位

54.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六进活动。为今后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牵头领导:高月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管委会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作来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强化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支撑,聚焦产业绿色发展,推进关键领域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提升污染治理效率,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精确性、智能化和高效性。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育一流科研人员和技术人才。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与公众参与评估力度,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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