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06-15 09:22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右政办发〔2023〕42号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土默特右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土默特右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和《包头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3〕5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秉持集约节约高效统筹的理念,以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各类问题,增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民利民。顺应群众期盼,尊重群众意愿,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统筹安排改造时序,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三)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老旧小区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兼顾居民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改造范围。土右旗范围内2005年以前建成,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符合城市建设规划需要的老旧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于改造范畴。

(二)目标任务。纳入2023年改造计划的小区2个,即花苑园二区和汇龙小区,涉及住宅楼49栋,改造面积17.61万平方米、1477户,计划投资4989万元。

 四、工作任务

     (一)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具体为: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消防、安防、道路、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移动架空路线入地和建筑公共部位维修等。为有效节约能源。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拆除违章建筑、建筑节能改造、物业用房、充电设施、居民活动室、警务室、无障碍设施、健身器材、绿化美化、智能快件箱,以及小区内或周边绿化照明、停车场、文化休闲设施、体育锻炼设施、适老设施、电力增容等。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二)改造标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原则,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的各类问题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1.加强违建整治。彻底治理老旧小区内各类违章建筑物。对违反小区规划,在建立面、屋顶及附属设施私搭乱建的各类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对违规占用楼道、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及公共绿地共用部位乱堆乱放杂物、圈地私用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请理。

2.优化空间治理。彻底解决老旧小区内强、弱电线路杂乱无章问题,强、弱电线路集中统一进入地下管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拆除废线废杆,重点做好线路入地工作、入地开挖土方和线路外包桥架等基础工作,供电、通信部门负责线路的旧转新及楼内外整理入地工作。改造后的电力设施和通信设施,由电力部门的通信部门负责后期维护。解决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充电问题,统一充电停放,具备条件的小区全部新建或改造自行车棚,必须配置电动车充电装置。新建消防设施,按标准施划消防标识标线,规划并疏通消防通道。

3.科学规划布局。拆除分散小区建筑围墙围挡,拆除在楼宇间插建的凉房,拆除或改造失管失修的车棚、废弃的锅炉房等建筑物,释放更多公共空间。有条件的小区新建门房、物业用房,完成小区封闭,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增加并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增设体育健身器材,安装门禁和监控系统。

4.申报示范项目。改造过程中注重历史传承,对200户以上的小区要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方案,加大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力度,要彰显地区亮点、突出小区特色,并积极申报包头市示范项目。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全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高月飞(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白  杰(旗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委员、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副主任)

马鑫龙(旗住建局局长)

成  员:赵  睿(旗发改委主任)

贾  文(旗财政局局长)

王永平(旗教育局局长)

陈  君(旗工信局局长)

周海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锐钢(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尚飞(旗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晓波(旗园林环卫中心主任)

胡春燕(旗融媒体中心党支部书记)

戴存河(旗公安局副局长)

康永刚(旗住建局副局长)

贺小军(萨拉齐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柳培军(旗水投公司董事长)

郝  旺(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秦  凯(包头供电局土右分局局长)

李小平(旗祥隆热力公司经理)

何建平(新奥能源公司经理)

宁宝东(中国联通公司土右分公司经理)

李韬冉(中国移动公司土右分公司经理)

陈志义(中国电信土右分公司经理)

敖永军(内蒙古广电网络土右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马鑫龙兼任,副主任由康永刚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旗住建局:负责研究制定全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改造范围的摸底、改造内容的筛选及确定;负责实施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以及组织施工,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监控;负责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定期向旗委、政府上报工程进展情况。

旗发改委:负责改造项目前期立项等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旗财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旗教育局:负责配套老旧小区内体育健身器材。

旗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通信、电力等企业按要求落实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完成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工程。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住建部门,协调个体工商户配合改造工作,做好老旧小区内商铺管理,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商铺经营行为。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划、土地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设计方案给予技术指导,特别是小区的立面造型、材质及整体色彩进行指导,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后整体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旗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的清理整治工作。

旗园林环卫中心:负责改造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以及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旗融媒体中心:负责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宣传报导和舆论引导,讲好老旧小区改造故事,传播好居民群众声音。

旗公安局:负责小区主入口视频监控安装或并入公安视频监控网;协助化解施工期间的各类社会矛盾。

萨拉齐镇及各社区:配合住建局在拟改造小区开展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会同住建局共同确定小区改造内容和方案,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等长效机制;负责拆除分散小区建筑围墙围挡、楼宇间插建的凉房;负责协调处理社会矛盾,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旗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增设与改造;依据相关规定督促指导相关方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有效。

旗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对接和配合,根据各类管网管线的产权,协同推进管网改造和强弱电线路入地敷设,负责向旗住建局提供小区线路入地土方开挖路由、位置,负责改造后设施的管理维护。

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小区建筑、管线等基础数据资料,负责与居民沟通联络并协调处理社会矛盾,负责协调居民提供施工场地,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5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和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初-9月底)。各责任单位和管线专营单位开展老旧小区周边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联动改造,8月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三)工程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初-12月底)。各责任单位、管线专营单位、社区、居委会、小区居民代表开展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接管,做好后续管理维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建立旗政府统筹组织、各部门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协调指导、管线专营有力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管线专营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尊重居民意愿,合理规划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改造项目生成机制。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要通过入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形成共识,发功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

    (三)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改造顺利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利用小区周边闲置资源,增设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养老、文化、卫健、教育、体育、邮政快递、社区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管线专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设计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实施。

(四)优化审批程序,强化质量监管。有关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老旧小区改造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手续办理效率。旗住建局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改造施工效率,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改造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理要求。

(五)拓展资金来源,强化资金保障。旗住建局要通过向上级争取补贴资金、同时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等激励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鼓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网络通信等专营单位投入资金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倡导居民个人出资参与改造。旗财政局要加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六)加强后续管理,维护改造成果。要进一步明晰各类管线和养老、托幼、充电桩等便民服务设施产权,建立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做到物业全覆盖,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旗住建局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反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造工程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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