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26年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收入持续增长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委、旗政府同意,现将《土默特右旗2026年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收入持续增长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土默特右旗2026年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收入持续增长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包头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提高两类人群收入水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常态化帮扶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聚焦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推动政策落实。健全常态化精准帮扶长效机制,保持各类救助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帮扶力度,做到应帮尽帮,坚决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二)坚持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常态化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性措施相结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引导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实现可持续增长。
(三)强化精准帮扶。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刚性支出因素,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主动发现机制,细化政策举措,提升动态监测和帮扶救助的精准度,确保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得到及时帮扶救助。
三、帮扶对象
全旗8个乡镇、九管会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不包括不享受政策和退出帮扶户)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包括风险消除户)。
四、帮扶措施
(一)特定人群兜底分红
1.低保兜底分红。进一步完善全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低保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政策、对象、标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适度提高低保人群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精准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享受低保金金额达不到自治区确定的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的,不足部分通过分红补齐。
责任部门: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养老兜底分红。对全旗60周岁以上不享受低保、五保政策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人每月分红300元。
责任部门:财政局、农牧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扩大公益性岗位
结合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开发新岗位,因人设岗,不断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公益性岗位优先满足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厕户厕等日常巡查工作,每人每月工资1100元。
责任部门:农牧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敬老爱亲奖励
大力倡导孝老爱亲传统美德,鼓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子女给付赡养费达到500元的,旗财政奖励100元;子女给付赡养费达到1000元的,旗财政奖励300元;子女给付赡养费达到2000元及以上的,旗财政奖励600元。赡养人将承担赡养费交付至村委会账户,旗财政按照比例匹配资金后,由村委会发放至被赡养人个人账户,奖励资金不计入被赡养人收入。
责任部门:财政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务工就业奖励
进一步完善正向奖励机制,激发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内生动力,切实增加工资性收入,为全旗“两类”(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人群务工就业人员发放务工就业奖励,“两类”人群中务工收入达到10000元奖励500元,达到20000元奖励1000元,达到30000元奖励1500元,奖励上限为1500元。2026年“两类”人群除务工收入外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奖励资金按50%发放。“两类”人群自行申报,经乡镇、村两级核实,报农牧局备案后,按流程发放就业奖励资金,奖励资金计入转移性收入。
责任部门:农牧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产业到户奖励
对全旗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发展产业意愿较强的“两类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实施产业到户奖补,单户最多可选取两个产业项目,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当计算出的奖励金额低于最高奖励标准时,按实际计算的金额奖励;高于最高奖励标准时,按最高5000元标准奖励。2026年实现有劳动能力的“两类户”每人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
责任部门: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九管会)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及发放程序
(一)资金来源。特定人群兜底分红、敬老爱亲奖励、务工就业奖励资金由旗财政承担,优先使用资产收益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列支。公益性岗位工资、产业奖补资金从当年自治区、包头市衔接资金中解决。
(二)发放程序。特定人群兜底分红、敬老爱亲奖励、务工就业奖励、公益性岗位工资资金,由各乡镇(九管会)进行摸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向农牧局提出申请,旗农牧局审核后,旗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九管会)进行发放。产业奖补资金按照《产业到户奖补实施方案》具体流程进行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九管会)、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常态化精准帮扶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各项救助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落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收入持续增长政策,成立全旗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收入持续增长帮扶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数字常态更新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帮扶对象的覆盖率和精准性,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为全旗开展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帮扶工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九管会)要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旗委、旗政府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持续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蒙公网安备 15022102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