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文时间: 2025-03-20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
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
别(法
定公开
、其
他)
公开渠
道和载
公开对象 责任
科室
对应职责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三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基础信息公开 法定主
动公开
内容
职责职

机构设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
、通讯地址、办公时
间、工作电话、负责
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
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旗域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旗域的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
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综合室
协助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
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
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的文
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
。承担旗人民政府机关
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相关文稿
起草、会议记录、按需
撰写纪要等工作。
政策文件 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的标题、发布
日期、文号、正文等
信息;可以公开的与
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标题、成文日期、发
布日期、文号、有效
性和正文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国务院令第
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
理办法》(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62号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
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
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机
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
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
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信息督
察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
编辑、报送等工作。承
担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
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
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
拟定等工作。
政策解读 与政府有关的重大政
策、规范性文件、社
会热点问题的解读和
回应。
1.《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国务院令第
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
理办法》(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62号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
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
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机
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
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
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信息督
察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
编辑、报送等工作。承
担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
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
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
拟定等工作。
建议提
案办理
政协委
员提案
旗政府办公室主办、
协办或单办、分办的
包头市或昆旗政协委
员提案办理复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做好包
头市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提案办理结
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包府办发〔
2017〕215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包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
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二、明确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范围、主体及步骤(一)公开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交由
市政府系统主办和协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
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市政府办理的自治区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
纳情况以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均应列入公开范围。建议和提案
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公
开时应配发解读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督察室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目
标任务分解和督查反
馈;负责旗人民政府重
点工作调度会议、旗人
民政府办公室例会的会
议服务、领导强调事项
督办落实等工作;对全
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
、 自治区、市、我旗人
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财政预
决算公
财政预
决算公
财政预决算公开报告
、情况说明、收入支
出表、三公经费支出
表、项目支出表、项
目绩效目标表、政府
采购预算情况表等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
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事项
■政府网站
政府办
人事与
行政事
务室
对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和
编制发布
法定主
动公开
内容
政府信
息公开
年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况,收到和处理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议、提
起行政诉讼情况,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况,其他需要报告的
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
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
度报告。
行政法规
每年1月
31日前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信息督
察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
编辑、报送等工作。承
担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
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
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
拟定等工作。
法定主
动公开
内容
政府公报 旗政府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和旗政府、旗政
府办公室下发的重要
文件;国务院和自治
旗、包头市政府的重
要法规、规章;国家
部委重要政策规定;
人事任免通知;旗政
府各部门印发的重要
文件;旗领导批准刊
登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昆都仑旗人民政
府公报》刊登的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本为标准文本。《昆都仑
旗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与正
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行政法规
双月刊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信息督
察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
编辑、报送等工作。承
担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
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
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
拟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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