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2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2-11
资料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并驻旗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62号)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与制发部门征求意见,决定宣布失效2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公网安备 15022102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