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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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11-24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一、部门职能

  1.机关职能: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包头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旗人才工作具体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全旗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资金使用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旗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自治区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旗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各类人事考试,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人才储备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载体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旗委管理的旗政府各部门、旗政府科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表彰奖励申报等相关制度,综合管理全旗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旗评比达标表彰等相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旗委、旗政府名义开展的旗级表彰奖励相关活动。负责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落实工作。贯彻落实全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全旗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贯彻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基金资金监督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工伤认定股)、养老保险股、机关党总支

  3.办公地址:土右旗民生大楼13楼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925137

  6.负责人姓名:逯广平

  二、所属单位职能(二级单位)

  (一)就业服务中心

  1.机关职能:贯彻国家就业促进法、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就业工作有关要求,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全旗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负责全旗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旗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承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旗就业信息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实施工作,指导青年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工作;负责为各类企业提供就业服务、用工需求、培训指导和政策资金扶持;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建设相关政策和全旗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主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登记、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务工人员登记、职业介绍、市场招聘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并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工作措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平台(载体)建设;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全旗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政策扩围、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工作;负责全旗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和贴息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办公室、就业股、失业保险股、创业股、培训股

  3.办公地址:土右旗民生大楼14楼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82223

  6.负责人姓名:程忠

  (二)社保服务中心

  1.机关职能:土默特右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包头市、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承担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条例要求、国家社会保险法、自治区、包头市社会保险相关条例,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社会保险工作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全旗社保相关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负责全旗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旗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费用核定、转移接续、待遇核算与发放、稽核等相关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全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费用核定以及工伤保险的费率确定等工作;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金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核算制度,对参保个人和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实行审核;负责全旗年金参保登记、费用核定与运行管理等工作;按照社会保险职能,负责做好全旗社会保险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核定股、待遇支付股、财务基金股、稽核股

  3.办公地址:土右旗民生大楼14楼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80728

  6.负责人姓名:云赛音

  (三)土默特右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

  1.机关职能: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指导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受理各类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完成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维权服务室。

  3.办公地址:土右旗工业大街智慧大楼四楼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82285

  6.负责人姓名: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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