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工信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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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文时间: 2025-11-26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一、部门职能

(一)机关职能:旗工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2.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包头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土默特右旗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监测工业园区运行态势,指导和服务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4.根据土默特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研究拟定全旗煤炭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包括加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负责全旗煤炭经营市场的规划,负责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全旗煤炭物流业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旗地产煤外运管理服务工作。

6.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土默特右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7.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土默特右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9.推进全旗信息化工作。推动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工作。协调推进通讯网络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10.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11.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与招商引资。负责指导、组织全旗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间开展产业协作配套工作。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12.牵头拟订全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科技、科协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土默特右旗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职能。

13.组织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14.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5.编制全旗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土默特右旗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16.拟订全旗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旗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全旗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18.牵头全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9.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2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旗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21.负责拟订全旗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2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旗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23.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政策拟订、区域创新、监督评价、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4.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工业股和行政审批股、煤炭股、节能与综合利用股、信息化产业管理办公室、科技和科协股、盐业管理股、民营经济股。

(三)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行政大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2-8016512

(六)负责人姓名:陈君

二、所属单位职能(二级单位: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事业发展中心)

(一)机关职能:

1.承担为机关提供综合保障等职能;

2.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协调与服务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活动;

3.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发展科学技术和

科技体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服务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业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旗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节能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5.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资源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规划、强化大宗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6.承担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7人,设置管理岗位12人,专业技术岗位5人。

(三)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行政大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2-8888806

(六)负责人姓名: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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