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旗直并驻旗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沿街建筑立面、道路交通平面、公共空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以及空间秩序、违法建设、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常态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土默特右旗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智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张慧东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李 锁 旗政府副旗长
贺 欣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高俊峰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康志强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国栋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永强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小敏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永庆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永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学慧 旗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白 杰 旗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小群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路长制”各包联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长、九管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晓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协调、调度及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城区环境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
(1)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常态化清理,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彻底解决垃圾杂物乱堆乱放、脏水污水乱泼乱倒问题。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整洁,路面平整畅通,无坑洼破损;道路两侧达到“四无”标准(无垃圾、无树挂物、无杂草、无破损路缘石)。
(3)加强商业街区、农贸市场、流动摊贩、马路市场整治管理,彻底解决乱摆乱设、乱扔乱放、乱停乱搭等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4)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设置工地围栏挡板,工地无扬尘污染空气、无泥土污染路面、无噪音扰民现象。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和撒漏、偷倒乱倒建筑垃圾。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停车规范有序,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箱、垃圾桶完好整洁。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旗园林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市场监管局、旗交通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2.市容秩序整治
(1)整治城区出入口、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和商圈、学校、医院、车站、市场等市容秩序环境,依法查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取缔马路市场,引导流动摊贩入市规范经营。
(2)强化商户、店面“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坚决取缔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作业、店外堆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倒油污、私拉乱挂、私设广告、砍伐树木、损毁园林绿化、破坏市政设施行为,严控店外促销宣传活动。
(3)整治城区主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墙体表面无污垢、无表皮脱落。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4)加大交通秩序管控,规范城区非机动车辆和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着力整治城区范围内自行车、电动车等乱停乱放现象,清理长期停放无人管理的“僵尸车”。
(5)取缔店外烧烤,推进城区餐饮经营场所逐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室内烧烤必须使用无烟烧烤设备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依法查处污染防控措施不力、随意排放油烟及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等违法行为。
(6)针对年久失修的公交站台要进行提档修复,对于没有设置单独公交站台的道路,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公交站台。
(7)加大健身器材维修更换,对全旗范围内设置健身器材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使用。对于损害无法使用的健身器材,要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新设施,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旗市场监管局、旗交管大队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公安局、旗交通局、旗教育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3.广告牌匾整治
(1)依法审查设置广告牌匾,对主干道、繁华地段、重要建筑物的广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严格整治擅自设置、内容不符、画面污损、短字缺亮等行为,并规范使用蒙汉文字。
(2)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存在未经审批、期满未延续、逾期未拆除、妨碍生产生活、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景观等问题的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围挡广告、擎天柱广告、立面广告设施,以及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的门头招牌、LED显示屏、横幅广告和交通指示牌等。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公安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4.违法建设整治
(1)查处占用道路红线、划定拆迁范围、各种市政管线、通讯光缆和高压电线走廊等位置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2)查处和清理私搭乱建玻璃房、门厅和违规设置太阳伞、遮阳棚(网)等。
(3)查处沿街自行开设门窗、改动台阶、不规范装修门面或其他改变房屋结构“住改非”等行为。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公安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5.建筑垃圾整治
(1)严肃查处偷倒、乱倒、遗撒垃圾和运送垃圾车辆未苫盖封闭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
(2)及时清理城镇拆空区建筑垃圾,按照责任区负责清理和管控城边村、城郊结合部周边倾倒垃圾。
(3)规范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查处无证收集运输建筑垃圾单位、企业和个人,清理建筑垃圾临时处置点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责任单位:旗住建局、萨拉齐镇、沟门镇
6.公共设施整治维护
(1)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和爆闪灯、防撞桶、底座、信号指示灯等附属设施使用正常、无损毁。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交通信号指示灯正常使用,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损坏现象。城市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2)公共场所。公园、绿地、广场、公交站等公共场所设施完备且功能良好,无人为污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等现象。公用座椅、窨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无人为污损现象,保持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3)公共厕所。保持地面、墙面及厕坑、洁具的整洁。内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有序、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无私搭乱建、无杂物;厕所内达到八无(无纸片、无烟蒂、无痰迹、无积灰、无臭味、无蝇蛆、无蛛网、无污物);内外照明灯具、标识、器具等无破损、无污物。
(4)环卫设施。适时清理垃圾箱、垃圾桶,保证勤收集、勤处理,保持垃圾箱、垃圾桶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及时清洗、维修污损的垃圾箱、垃圾桶,无焚烧垃圾现象。
(5)公共路灯。安排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灯柱美观干净,无乱涂乱张贴和悬挂物。
(6)文体设施。保证健身活动场地良好,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文体设施整体要干净整洁;保证座椅、凉亭长廊等休憩设施干净且能正常使用。
(7)园林绿化设施。有专人负责除草、修剪整枝、病虫害防治、浇水等养护工作,及时清理枯死树木。绿化苗木布局整齐、生长良好。管控行人践踏折损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行为。
(8)电力、通讯设施线路。电力、通讯线杆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现象。线路架设规范合理,对乱架、乱接线路和“蜘蛛网”线路进行整理和清理。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旗园林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萨拉齐镇、旗城管大队、各通信公司
(二)沿线沿路环境整治
1.铁路沿线。全面整治旗境铁路沿线两侧环境,拆除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残垣断壁和废弃建筑物;清理沿线两侧及桥涵洞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定期养护沿线绿化苗木,及时清理枯死苗木并进行补植补造;更换沿线破损宣传广告牌架。
牵头单位:旗城管大队、旗园林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萨拉齐镇、沟门镇、美岱召镇、苏波盖乡
2.公路沿线。整治旗境内主要交通道路及农村公路、乡村连接线道路两侧环境。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路肩、护栏,规范设置标识标牌;拆除沿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残垣断壁和废弃建筑物;清理更换破损宣传广告牌;清理闲置倒伏杆线。公路沿线两侧无乱建乱占、无枯死树木、无建筑垃圾、无四堆(土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和散养畜禽现象。强化货运车辆管理,加大超高装载、苫盖不严等散落拉运粉尘、沙石等车辆的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各乡镇、九管会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整体村貌。村镇规划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体风貌鲜明突出,不杂乱;立面装饰整齐美观,风格统一,无破损;乡村主要出入口、主要节点、沿街建筑及广告牌,保持风格协调统一,无损坏;拆除清理无人管理或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断壁残垣,定期排查居民住房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实施危房改造建设工程。
(2)沿街商铺。商铺门前、门面干净整洁,经营摊位设立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无随意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贴广告等;垃圾收储设施完善。
(3)村庄附近乡村主干道。路面整洁,道路通畅,无坑洼、无破损;道路两侧达到“四无”标准(无垃圾,无树挂物,无杂草,无违章建筑物)。
(4)主街道。主街道统一实施美化、绿化、硬化、净化、亮化;两旁无垃圾、堆积物,广告牌、宣传牌、宣传栏设置规范,版面整洁,无污损;路面平整畅通,无坑洼破损;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无杂物。
(5)小街巷。路面干净整洁,达到“三无”标准,墙角无杂草,无私搭棚圈,两侧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无张贴和悬挂广告;两侧无垃圾、杂物。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旗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九管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全面提高城市环境整体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环境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九管会)、责任部门务必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明确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九管会)、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马路办公”工作机制,细化“路长制”管理模式,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农村地区要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严格督促商户、农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长效开展环境卫生清理。
(三)加强宣传发动。旗融媒体中心要广泛宣传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认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四)严格督促检查。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要通过日常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整治不拖沓、见成效。旗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日督查、日反馈、周通报”方式,对点位达标情况、包联共建责任、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政策解读:http://tmtyq.gov.cn/zcjdjd/2493385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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