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文时间: 2025-10-15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王乐义因保管不善,将 土字第18953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土默特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22102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