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中国包头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2年08月24日 00:21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点击:          【字体:


一、   部门职能

1.机关职能: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包头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土默特右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监测工业园区运行态势,指导和服务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土默特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研究拟定全旗煤炭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包括加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负责全旗煤炭经营市场的规划,负责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全旗煤炭物流业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旗地产煤外运管理服务工作。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土默特右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土默特右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九)推进全旗信息化工作。推动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全旗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通讯网络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二)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与招商引资。负责指导、组织全旗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间开展产业协作配套工作。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三)牵头拟订全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默特右旗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职能。

(十四)组织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六)编制全旗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土默特右旗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七)拟订全旗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旗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全旗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九)牵头全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旗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旗科技保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订全旗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旗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二十四)负责全旗地震监测预警、震害防御工作的管理,承担(除地震应急外)全旗地震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

(二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业股、节能与综合利用股、信息化产业管理办公室、科技综合股、科协办公室、盐业管理股、民营经济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机关党委。

3.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行政大楼二楼

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016512

6.负责人姓名:陈君


上一篇: 土默特右旗民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下一篇: 土默特右旗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