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旗委、旗人民政府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旗人民政府运行提供服务保障。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的重要问题进行统筹协调。
(三)负责上下级来文的接收、拟办、传阅、承办和归档管理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印发以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对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文件和旗人民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査等工作。组织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常务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
(六)负责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七)负责上级政府和旗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査,以及旗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同时,围绕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编辑、报送、传递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大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批示要求,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参与目标评工作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考核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
(十二)负责旗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旗机关事务中心工作。
(十五)负责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向上级报告工作等综合性文稿和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组成人员会议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务工作及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事务性活动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点事项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收集研究上级重大决策和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对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定期整理分析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指标情况。承担旗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会议会务等相关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党群、纪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负责会议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要办公室。负责旗人民政府、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会议、接待、调研、邀请等文电的运转工作。
(三)秘书办公室。负责协调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分管旗长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会务和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安排相关领导同志的事务性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调研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承担政务信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信息报送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承担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承担依申请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査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负责政务调査研究工作。
(五)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和旗委、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督查反馈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分解和督查反馈。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査。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和政府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六)行政办公室。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各会议室、科室办公用房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财产登记管理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着装、考勤、卫生评比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日常保养检修、管理调度工作。
(七)人事财务办公室。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教育培训、请休假、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核算纳等工作。负责编报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的整理、汇总、保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八)旗长热线办公室。负责接待受理日常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信的受理、转办、交办及督办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未落实情况的反映。负责受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受理群众对旗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上级交办、本级转交办信件的办理工作。
2.办公地址:党政大楼7楼西侧
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4.联系方式:0472-8885377
5.负责人姓名:康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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