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22101120240003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 文号 | 土右政发〔2024〕5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长期 |
土右政发〔2024〕57号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关于旗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旗直并驻旗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如下:
旗政府党组书记、旗长李智 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审计局。
旗政府党组副书记、副旗长程利翔 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旗长负责财政、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分管:旗政府办公室、旗财政局、旗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协助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协、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武部、旗委老干部局、旗委保密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旗国家保密局、旗国家密码管理局)〕、旗委党校、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旗合作交流中心、旗税务局、旗消防救援大队、神华包头矿业公司。
旗政府副旗长人选刘文彪 协助旗长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局、旗民政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旗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团旗委、旗总工会、旗红十字会、旗残联、旗关工委、医药公司。
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刘新亮 协助旗长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安、司法、信访、外事等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工作。
分管:旗司法局、旗信访局。
联系: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武警包头市支队二大队、萨拉齐监狱。
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高俊峰 协助旗长负责农牧业经济、乡村振兴、林业生态、水务、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旗水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敕勒川国家森林公园管护中心、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气象局、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包头分局九峰山管理站、黄河二处、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镫口灌区管理中心、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土右分公司。
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高月飞 协助旗长负责自然资源及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旗园林环卫中心、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属国有企业。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右旗管理部、萨拉齐火车站、旗公共汽车公司。
旗政府副旗长李宝鹏 协助旗长负责民族事务、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旗医疗保障局。
联系:旗融媒体中心、旗档案馆、旗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旗政府副旗长人选赵睿 协助旗长负责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统计、商贸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旗工信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工业信息化工作方面)、旗统计局、旗商务局。
联系:联系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工商联、旗妇联、旗妇儿委、土右供电公司、旗粮食购销公司、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137处、旗邮政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烟草公司、联通土右通信分公司、移动土右通信分公司、电信土右通信分公司。
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刘冰(挂职) 协助旗长负责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土默特右监管支局、建行土右支行、工行土右支行、农行土右支行、中国银行土右支行、农发行土右支行、农村商业银行、蒙银村镇银行、内蒙古银行土右支行、蒙商银行土右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土右支行、鄂尔多斯银行土右支行、财险公司土右分公司、寿险公司土右分公司。
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孙文秀(挂职) 协助旗长负责科技等方面工作,协助高俊峰副旗长负责农牧业经济方面工作,重点推进科技小院建设和食品加工企业招引工作。
分管:旗工信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科技工作方面)。
旗政府党组成员、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锐钢 协助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负责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日常工作。
各副旗长按照分管领域负责各旗属国有企业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实行旗政府领导工作岗位AB角制度。程利翔常务副旗长与赵睿副旗长人选、刘文彪副旗长人选与高月飞副旗长、刘新亮副旗长与李宝鹏副旗长、高俊峰副旗长与孙文秀副旗长、
刘冰副旗长与张锐钢党组成员分别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领导同志如遇一方外出或请假时,由另一位领导代行职责。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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