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5日 10:36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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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萨拉齐镇、沟门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旗直并驻旗各有关单位,各热源企业、供热企业: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土默特右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土默特右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集中供热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包头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供热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鉴于人事变动,对土右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慧东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小敏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永清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李振平萨拉齐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高月飞沟门镇镇长
贾金星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利文旗发改委主任
乔志刚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锐钢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全文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翟云慧旗财政局副局长
赵瑞东旗卫健委副主任
王占龙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晨龙旗公安局副局长
夏建平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成东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柳培军旗水投公司董事长
杨晓东土右供电分局党委书记
刘宝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田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管办主任
唐和平旗城建供热公司总经理
田胜利山晟电厂厂长
朱叶卫神华神东萨拉齐电厂厂长
武国韬祥隆热力公司董事长
高帅晟荣热力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个环节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操作演练;决定启动或停止本应急预案;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冯永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占龙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承担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热源生产、热力输配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负责协调各应急机构的关系,保证联络畅通;掌握汇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后对外信息的发布。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李小敏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张锐钢、夏建平、王占龙兼任。主要职责是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安全事故灾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协调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开展救助支援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道。
抢修救援组:组长由冯永清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赵瑞东、王晨龙、张锐钢、杨晓东、刘宝、唐和平、田胜利、朱叶卫、武国韬、高帅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应急事项的具体实施;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保护、抢修和抢救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翟云慧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振平、高月飞、贾金星、刘利文、乔志刚、杨晓东兼任。主要职责是做好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事故发生后正常采暖提供保障。
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张锐钢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成东、柳培军、王占龙、全文华、李振平、高月飞、贾金星兼任。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原因并上报领导小组;完善相关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解决处理因事故引发的其他问题。
三、事故的分类和等级
按照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和社会影响情况,分为一般、严重和重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供热事故
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造成人员轻伤事故;
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区域性较长时间(1-48小时)供热中断。
(二)严重供热事故
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大面积长时间(48-72小时)供热中断。
(三)重特大供热事故
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爆炸,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严重受伤10人以上事故;
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大面积供热中断72小时以上;
3.其它经旗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事故。
四、事故应急响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热力管网发生泄漏、烫伤、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电话:8015822、8882801)、供热企业或110指挥中心报告。供热企业在获知供热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人员采取各种救援措施进行自救,同时及时向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确认,迅速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将初步情况及处置意见上报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生一般供热事故,由供热企业依照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生严重供热事故和重特大供热事故由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一般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重供热事故和重特大供热事故
1.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确认,迅速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将初步情况及处置意见上报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决定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协调组、抢修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按照各自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3.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向旗委、旗政府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4.供热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明确责任。旗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热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稳定供热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高效快捷的抢险应急机构,组建一支懂技术、反应快、能干事的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充足抢险应急的机械、设备、材料,实行应急抢险责任制,坚决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各单位应急抢修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二)加强沟通,落实制度。各供热企业要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各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随时将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采取的措施进行通报。此外,各供热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时将突发的停热情况上报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计需停热6小时以上的必须将涉及区域通过电视台、电台、敕勒川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供热用户。
(三)加强督查,确保安全。城市供热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社会安全稳定。各供热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定期进行内部巡检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重大突发事故发生。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成立供热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城区供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旗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