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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头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索引号 20190114—00002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土默特右旗政府 文号 土右政办发〔2019〕3号
成文日期 2019-01-14 15:45:24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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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政办发〔2019〕3号】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18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1月15日 11:26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字体:
  土右政办发〔2019〕3号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2018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峰山管委会,旗直并驻旗各有关单位:

  《土默特右旗2018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土默特右旗2018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2018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改为大豆市场化收购等政策措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关于调整完善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的通知》(内财贸〔2017〕695号)和《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比较优势,积极稳妥推进调整完善玉米、大豆补贴政策改革,建立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要求,我旗补贴范围为全旗的玉米、大豆生产者。为鼓励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按照《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补贴范围不局限于玉米、大豆的政策精神和《土默特右旗2018年农牧业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将补贴范围增加高粱、红辣椒、中药材、甜菜、水稻5种作物。
  二、补贴政策
  (一)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测算方法
  我旗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包头市对我旗的补贴总额、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因素测算确定,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所占分配比例分别为50%、50%。玉米播种面积补贴标准依据包头市下达我旗补贴总额的50%和旗统计局、农牧业局提供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全旗2018年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玉米产量补贴标准依据包头市下达我旗补贴总额的50%和旗统计局、农牧业局提供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域常产和全旗玉米总产量测算;上述两项相加确定我旗玉米生产者每亩实际补贴标准。补贴标准随包头市标准、资金下达情况一年一定。
  (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
  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参照全旗玉米生产者亩均补贴标准确定。
  (三)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标准
  高粱、水稻100元/亩,红辣椒、中药材、甜菜200元/亩。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核实申报编册阶段(2018年8月1日—9月30日)。玉米、大豆及高粱、水稻等5种特色作物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合法种植面积(合法种植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种植户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一卡通账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各乡镇(管委会)要对所辖行政区域内上报的种植户花名册进行审核、汇总、编册。
  (二)调查公示复核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管委会)对各村委会上报的种植户花名册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旗统计局和农牧业局。旗统计局、农牧业局对各乡镇(管委会)上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无误后,将花名册报送旗财政局。
  (三)资金发放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31日)。各乡镇(管委会)依据旗政府制定的补贴方案、补贴标准和旗政府认定的补贴面积编制补贴发放清册录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并打印后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需发放的资金和补贴面积到旗财政局并提交发放清册。旗财政局根据各乡镇(管委会)上报的文件和提交的发放清册,足额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对于实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四、具体要求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事关广大玉米、大豆种植者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经研究,成立土默特右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文清(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强威(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吴宏伟(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王茂英(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乔俊国(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建光(旗财政局局长)
  郭海龙(旗统计局局长)
  董月称(旗农牧业局局长)
  武小龙(旗发改局局长)
  乔志刚(旗规划局局长、国土局负责人)
  奇阿尔斯楞(旗审计局局长)
  许海(旗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王晨龙(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庆(旗文旅公司副总经理)
  齐凤娟(农业发展银行土右支行行长)
  奇俊(土默特右旗农商银行行长)
  王勇(萨拉齐镇镇长)
  高月飞(沟门镇镇长)
  高俊峰(美岱召镇镇长)
  张雄(双龙镇镇长)
  阮兴俊(将军尧镇镇长)
  马鑫龙(海子乡乡长)
  贾刚(苏波盖乡乡长)
  赵永永(明沙淖乡乡长)
  张扬(九峰山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建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董月称和郭海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下设三个指导督查组和一个监督检查组。
  第一指导督查组:由财政局负责指导督查美岱召镇、将军尧镇、明沙淖乡,指导督查组组长解永清,成员樊珂。
  第二指导督查组:由统计局负责指导督查沟门镇、双龙镇、九峰山管委会,指导督查组组长张帆,成员白志帅。
  第三指导督查者:由农牧业局负责指导督查萨拉齐镇、海子乡、苏波盖乡,指导督查组组长钟海平,成员瞿岚霏。
  监督检查组:由旗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全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和违规情况处理。
  (二)明确责任分工。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在旗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由旗财政局、农牧业局、发改局、统计局、商务和粮食局组成的土默特右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顺利推进我旗玉米、大豆生产补贴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旗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补贴标准的测算、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拨付及相关资料的报送,各成员单位配合。
  2.旗统计局负责全旗2018年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玉米总产量、区域常产等基础数据的汇总核实,旗农牧业局等成员单位配合。
  3.旗农牧业局负责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5种特色作物补贴面积的汇总核实。
  4.各乡镇(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玉米、大豆及5种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的采集、核实、公示,并建立档案资料,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旗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配合。
  6.旗信访局负责信访事件的处理,各成员单位配合。
  7.旗委宣传部负责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宣传,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大政策宣传。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使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旗财政、农牧、统计部门要密切跟踪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指导服务。相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禁止集体代领“一卡通”或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旗纪委监委、审计、公安部门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发放到玉米、大豆生产者手中。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17年各乡镇(管委会)玉米补贴常产表.docx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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