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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头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索引号 20190110—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文号 11502210115485574
成文日期 2019-01-10 09:15:20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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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政办发〔2019〕1号】转发内农牧质发〔2018〕454号文件的通知
2019年01月11日 10:13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字体:
  土右政办发〔2019〕1号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内农牧质发〔2018〕454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峰山管委会,旗直并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18〕4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土默特右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全旗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强威(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董月称(旗农牧业局局长)
 
  李永庆(旗文投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钟海平(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王光辉(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郅俊峰(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辛明全(旗供销合作社主任)
 
  王晨龙(旗公安局副局长)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董月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钟海平同志兼任。
 
  二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旗农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5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各乡镇、九管会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旗委宣传部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及时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在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区域,加强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管理等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
 
  四要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2019年1月21日前将统计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旗农牧业局办公室,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旗农牧业局联系人:敖三清电话:8927377
 
  旗商务和粮食局联系人:于鸿洋电话:8805690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凤兰电话:8805891
 
  旗公安局联系人:张三拴电话:13947219188
 
  旗供销社联系人:张志旺电话:8926086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附件:201904261046339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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